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党的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
1、总目标: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具体目标:
共分6项一级指标(组织生活制度、支部日常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作用、支部工作特色)、26项二级指标(具体内容及考评表附后)。
二、考评等级
党支部工作目标的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评结果分为达标、基本达标、未达标三个等级。
三、考评程序
党支部目标考评程序分为党支部自评、总支考评、学校抽查等。
1、党支部自评。党支部应根据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的规定要求,在听取本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逐条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结果连同记分表一并报党总支。党总支考评。
2、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考评小组,采取听汇报、看材料、调查了解等形式,对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党总支根据对所属党支部的考评情况,自评在加强和指导党支部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满分为100分。
4、党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和党总支自评情况进行抽查,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参考因素。
四、考评时间
各党支部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工作特点,制定党支部两年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并报党总支。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两年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始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2年11月